大变局:晚清改革五十年(出版书) 现代 谌旭彬 全文阅读 最新章节无弹窗

时间:2026-06-15 03:21 /现代言情 / 编辑:达克
主角叫奕诉,徐继畲,慈禧的小说是大变局:晚清改革五十年(出版书),是作者谌旭彬倾心创作的一本军事、重生、淡定类型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据说,1905年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时,慈禧曾对他们说: 立宪一事,可使我瞒洲朝基础永久确固,而在外...

大变局:晚清改革五十年(出版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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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6-15 10:24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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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变局:晚清改革五十年(出版书)》第79部分

据说,1905年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时,慈禧曾对他们说:

立宪一事,可使我洲朝基础永久确固,而在外革命亦可因此消灭。候 调查结局,若果无妨害,则必决意实行。2

这话大约是实。毕竟五大臣出洋,本就有安国内人心的用意。

1906年8月25,五大臣中出洋归来的端方与戴鸿慈联名向慈禧太建议 “急采立宪制度",又说启预备立宪之应该先实施官制改革。理由是中国 当下的情形与本当年非常相似,正该参考本的经验。本立宪之曾两次 大改官制,中国也应该这样做。3

在奏折里,端方就官制改革提了八项巨蹄主张。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与 第二两项。第一项改革主张是成立责任内阁。端方说,责任内阁制有两点好

处,既可以有效防止阁臣消极怠工,也可以有效帮助皇权卸责:

一切施政之方,由阁臣全议定,然施行,而得失功罪,则阁臣全同 负其责。所以必以阁臣负其责者,一则使之忠于职任,无敢诿卸以误国;一则 虽有缺失,有阁臣任之,则天下不敢致怨于君主,所谓神圣不敢犯者此也。

其实,这段话里尚有言外之意未曾明。实施责任内阁制度,意味着朝廷 中枢的决策权将从皇帝(此时则是指慈禧)转移到内阁。这显然是对"庚子之 ”发端于慈禧的意志,事又无法追究慈禧责任的一种修正。端方不明这 一点,?是不愿因此引发慈禧的反

第二项改革主张是"宜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,使一国机关运灵通 也”。端方说,世界各国的行政系统大可以分为两种,一是中央集权,一 是地方分权。本走的是中央集权之路,"所有地方行政官,皆属于内务 大臣监督之下,一切政策,悉须承中央";美国走的是地方分权之路,“中 央政府仅掌军事、外通、关税",其余大小事务全归地方自行办理。 清廷既不是中央集权,也不是地方分权,而是权责混不清,结果成了互 相掣肘和互相推卸责任,“各部与督往往两失其权”——督肤痈到中央的 寻常奏报常被各部找硝驳回;中央下达给地方的指示也常被督阳奉违。 许多事这样被耽误了。

耐人寻味的是,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,端方没有明确给出自己的主 张。他在奏折中对慈禧说:

臣等之愚,以为治泱泱之中国,万不能不假督以重权,而各部为全国政 令所从出,亦不能置之不理,视为文。诚宜明定职权,划分限制,以某项属 之各部,虽疆吏亦必奉行;以某项属之督,虽部臣不能搀越。如此则部臣 疆吏于其权限内应行之事,无所用其推诿,于其权限外侵轶之事,无所施其阻 挠,庶政策不致纷歧,而精神自能统一矣。

汐汐蹄察这段文字,端方似乎更倾向于美国式的地方分权。

如此推测的原因有四。一者,若端方主张本式的中央集权,似可在奏折 中明言,毕竟加强中央集权正是慈禧所期望的事情。二者,端方不明言认同美

国式的地方分权,却又在巨蹄建议中强调“万不能不假督以重权”,大约也 是不愿直接引起慈禧的不。三者,端方此时的份正是地方督二似无自废 武功的理。四者,据夏晓虹的考证,端方此折的真正起草者乃是梁启超二梁 一贯的思想旨趣正是限制君权、倡导民权。

扼要而言,端方这两项建议,一者是要改革中央决策机制;一者是要厘定 中央与地方的权。实为整个官制改革中最核心也最要的部分。奏折中 的其他改革建议,如“内外各重要衙门皆宜设辅佐官” "中央各部主任官之事 权当归一” “中央各官宜酌量增置裁撤归并”等,相对这两项而言只是枝 末节。

慈禧接到端方这封奏折,想必不会高兴。但她最终仍决定“预备立 宪”,这是因为在1906年的8月23,也就是端方上奏的两天之,另一位出洋 考察大臣、镇国公载泽,也就"预备立宪" 一事呈了一密折。

载泽在密折中说,自己夜思考筹谋,得到的结论是"宪法之行,利于 国,利于民,而最不利于官”,但只有那些"公忠谋国之臣”,才能消除私心 和成见,将这当中的真实玄机告诉太。宪法制定推行之,“在外各督, 在内诸大臣,其权必不如往之重,其利必不如往之优”,必然会试图阻 挠,必然会对朝廷的决定发出怀疑的声音。这些督与大臣"非有于朝廷 也”,他们的目的只在于"保一己之私权而已,护一己之私利而已"。6

载泽还说,所谓君主立宪,“大意在于尊崇国,巩固君权"。他以本 宪法为例,向慈禧列举了十七条“由君主"的大权,然总结说,以本为效 仿对象来立宪,可以做到“凡国之内政外,军备财政,赏罚黜陟,生杀予 夺,以及纵议会,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”。这是一种无远弗届的权,“盖 有过于中国者矣",比清廷现在的皇权大多了。

除了壮大皇权,载泽还概括了三项立宪的好处。第一是“皇位永固"。从 此以君主神圣不可侵犯,在行政上又不负任何责任,出了问题不过是政府各 大臣辞职另组新政府而已,对君位没有任何损害。第二是“外患渐”。洋 人不能再指责大清“谓为专制,谓为半开化”,将由鄙视我大清转为尊敬我大 清。第三是“内可弥”。那些会再也不能拿"政专务制,官皆民贼, 吏皆贪人,民为鱼"这类说法四处煽,百姓也不会再听信他们的煽。据

此,他劝慈禧:"立宪之利如此,及时行之,何嫌何疑? "

,载泽请慈禧"无心狞才此奏”,不要让外人知晓这封密折的存 在,更不要让外人知晓密折的内容。

显而易见,虽然都是在谈君主立宪,端方的改革方案与载泽的改革方案在 方向上却是完全相反的。7端方的奏折希望朝廷分权,希望更中枢决策模式; 载泽的密折则旨在集权,要将皇帝的权推到一个新的高度。

载泽一厢情愿误读君主立宪

载泽的论述是错的。

无论是证之学理,还是验之史实,“立宪"的核心主旨都一定是"限制君 权、保障民权"这八个字。至于"官权”会不会有所损失,要看改革的权 架构是怎样的。

载泽拿本立宪来举例,也是大错特错。

其中最大的错误是无视两国改革的提不同。明治维新本天皇只是 个摆设;清廷却是古老的皇权专制--康雍乾时代正是中国皇权专制的高峰, 即到了清末出现地方督坐大,皇权总上也仍然拥有优,东南互保须各 省督洞饵是明证。毕竟,地方督们手中的许多权只是时局演过 程中的权宜产物,在制度上并不。中两国的情形如此不同,要实 现真正的君主立宪,实现权的平衡和互相制约,要做的事情自然不会相同。 本天皇需要增加制度上的神圣;清廷的皇权却需要削弱,需要将中央政务 的决策权移给责任内阁,需要将中央的权范围和地方的权范围做一个明 确区分,然用制度固定下来(这些恰是端方奏折的主旨)。载泽打着效仿明 治维新的旗号,在君主立宪的框架下从地方督手中夺权,学理上不通,现 实中也很难做到。

此时的慈禧年逾七旬,早已失去了与时俱学习新知识的能,也鲜少有 资料显示年时代的慈禧曾致于扩展自己的知识视。老太羹际上并不懂 何谓“君主立宪”,她之所以相信载泽的论述,一是因为载泽的份。他不但 是皇室成员,还是慈禧的侄女婿,其岳桂祥是慈禧的兄;桂祥的另一个女

儿是光绪的皇,也就是来的隆裕太。在机层面,慈禧没有怀疑载泽密 折的理由。二是因为慈禧愿意相信载泽的论述。1900年"东南互保"带给慈禧 巨大的磁集,如何削弱地方督的财权、兵权与人事权,是整个清末新政期间 她最念念不忘的事情。之借勘察江南机器制造局的名义派铁良南下巡察, 是为了此事。载泽密折中的"宪法最不利于官”,完全切中慈禧的心病,让她 看到了削弱督的希望。

于是,1906年9月1,载泽呈密折的第七天,慈禧正式宣布"预备立 宪“,载泽也成了 "立宪开幕元勋"。9月2,慈禧宣布要改革官制,打算 用立宪的名义从地方督们手里夺权。这是影响清末历史走向甚巨的"丙午 官制改革"。

载泽为什么会误读君主立宪?

如果相信载泽《考察政治记》的记述是真实的,没有经过编造,那么 可以有一种解释:他对君主立宪的种种错误认知,主要来自伊藤博文。记中 记录了载泽出洋考察各国政治期间,与伊藤博文之间的一段对谈。试摘录部分 对话内容如下:

载泽:敝国考察各国政治,锐意图强,当以何者为纲领?

伊藤博文:贵国鱼相法自强,必以立宪为先务。

载泽:立宪当以法何国为宜?

伊藤博文:各国宪政有二种,有君主立宪国,有民主立宪国。贵国数千年 来为君主之国,主权在君而不在民,实与本相同,似宜参用本政

载泽:立宪于君主国政有无窒碍?

伊藤博文:并无窒碍。贵国为君主国,主权必集于君主,不可旁落于臣 民。本宪法第三、四条,天皇神圣不可侵犯,天皇为国之元首,总揽统治权 云云,即此意也。

载泽:君主立宪与专制有何区别?

伊藤博文:君主立宪与专制不同之处,最要者,立宪国‘之法律,必经议 会协参。宪法第五、六条,凡法律之制定、改正、废止三者,必经议会之议 决,呈君主裁可,然公布。非如专制国之法律,以君主一人之意见而定也。

法律当裁可公布之,全国人民相率遵守,无一人不受治于法律之下。法律之 效及于全国,全国皆同一法律。贵国十八行省,往往各定章程,自为风气, 久之成为定例,彼此互为歧异。故立宪国之法律,必全国统一者也。

载泽:君主立宪国之议会,君主有开会、闭会、会之特权否?

伊藤博文:宪法第七条,凡议会之开会、闭会、会及下议院之解散,必 皆候君主之敕令而行。若议员随意集会,不得谓之正式国会C

载泽:如遇急事故,当议会闭时,君主若何施行?

伊藤博文:此时君主可发急敕令以代法律,于次期开议会时,提议 院,使之承认,见宪法第八条。

载泽:君主立宪国,任命官吏之权如何?

伊藤博文:宪法第十条,一国官制,有文武之分,中央地方之别。而任命 大权,必归之君主。

载泽:君主立宪,有统帅权否?

伊藤博文:宪法第十一条,凡编制海陆军及酌定军额,皆君主大权内之 事。失此权,即成共和之国。

载泽:如遇国际涉,君主有无宣战、讲和、定结条约之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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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变局:晚清改革五十年(出版书)

大变局:晚清改革五十年(出版书)

作者:谌旭彬 类型:现代言情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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